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鄧惠文是我很喜歡的一位談話性節目的固定來賓,
受過心理學學理訓練的她,除了帶入權威性的學術分析之外,更添加了她特有的對人性的細膩觀察,
也因為她,我開始看于美人的節目,就是為了想要看能不能偷師她的"觀察分析的角度和眼光",
她出了幾本書,我看完了第一本"寂寞收據",第二本"還想遇到我嗎"還沒看,
但博客來已有預覽,她的陳述方式,有扣到我對愛情的思考和反省,所以我把它貼上來給大家看看: 
 

§內文1

那天,海那麼美
分手的原因不是窮追猛打就能問出來的。惟有帶傷前行,在沉澱與釋然之後,才會從思考中浮現,一種明淨的理解。

女孩說,她的男友突然變心了。

「一夕之間,風雲變色,晴天霹靂!」她說。上周末還帶她到海邊喝咖啡,整個下午都很開心,band演奏時,他也把手臂擱在她的肩上,隨著節拍一起搖擺哼唱。在別人眼中,無疑是一對甜蜜的情侶,在她心中當然也是。

「根本沒有異常的跡象!」

可是,從星期一開始,打電話給他就一直不接,最後傳來這樣的簡訊:「不用再打了。我不會接。我已決定分手。不需要討論。」

女孩痛苦極了,拼命思考到底怎麼回事。

「那天我做錯了甚麼嗎?沒有吧?碰面時,他第一眼覺得我的洋裝顏色很花,但我解釋去海灘應該不算太誇張,他也點頭說『這的確是海灘風格』……無論如何,不可能為了一件衣服突然想分手吧?不可能。但除此之外,根本沒有發生任何摩擦啊!」

朋友提醒她:「妳不能只想去海邊那天,之前應該就有問題了吧?」

之前?女孩愈來愈困惑。自己平常當然有些缺點,誰沒有缺點呢?但交往那麼久了,都沒有構成分手,最近又沒有新增缺點,他為甚麼現在變心?

一旦想法至此,就無法避免毀滅性的念頭出現──「既然我都沒改變,表示讓他從愛我變成不要我的原因與我無關,一定是有別人!」

「他愛上別人了。他被別的女人拐去了。」於是,女孩的情緒由失落轉為憤怒,不能忍受自己竟然被揀選然後又被丟棄。她寫信、留言、反覆詢問所有認識他的朋友,還打電話到他家中哀求伯母告知真相。除了追尋這想像中的解答,她的生活完全停擺。

我遇到那個男孩時,相較於女孩的憔悴,他看起來還是一身活力。

「分手那麼突然啊。對方很難受呢。」我說。

「不突然啊,我認真想了很久,大約三個月前就決定了。」他一臉嚴肅。

「咦?分手前一天一起去海邊時還很甜蜜,不是嗎?」

男孩聳聳肩:「原本約她出去就是想談,結果那天海那麼美,用來分手太可惜了。」

「原來如此……」

可是,三個月前就決定分手,都沒有讓女孩知道嗎?總不會每天都看到很美的海吧?

男孩試著回想:前一次見面時,看了悲慘的電影,女孩已經哭了,他不忍心開口。再前一次,去了昂貴的餐廳,不想用分手糟蹋頂級的牛排。另外一次,她穿了性感的吊襪帶,他覺得「一個女孩子興高采烈地穿新內衣來找男朋友,這時說分手太侮辱人了。」

「總之,氣氛不是太好就是太差,一直沒有適合提分手的日子嗎?」

男孩點點頭,「不是故意隱瞞,我也想早點解決啊!」

我想起另一個女孩,她和男友半同居地交往了七年,最後一個晚上,他徹夜無眠,坐在陽台不斷地抽菸。到了清晨,她忍不住逼問:「你到底在煩什麼?」他避開眼神,許久才艱難地開口:「我該走了。我今天要結婚。」

分手,就是這麼回事。一方愈是沒有察覺,一方愈是難以啟齒而繼續拖延。拖延愈久,最後另一方受傷更深。

無可選擇地被告知分手後,總是很想追查原因。挫敗多次,才明白分手的原因不是窮追猛打就能問出來的。惟有帶傷前行,在沉澱與釋然之後,才會從思考中浮現,一種明淨的理解。

或許到那時,女孩也會同意「那天,海真的很美」。
 
他不愛妳
我們都可能踩到愛情的大便,脫身需要時機,更需要面對與承認的勇氣,放下討價還價的執著。

還有甚麼比這更令人難過──為感情心痛,如刀割淌血,毫無保留地對好友泣訴。通宵坐在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咖啡店,服務生來回加了十幾次水之後,終於把事情的始末解釋完畢,滿懷期待地等著好友分析癥結,計畫下一步該怎麼跟男友溝通,結果好友只說了一句:「妳把事情想得太複雜了。」

「妳的意思是,其實沒有問題,都是我太鑽牛角尖了?」

好友無奈地搖搖頭,露出那種醫生要宣布嚴重病名時的表情:「不,我是說,妳講得那麼複雜,甚麼個性、溝通模式、因為他從小討厭被媽媽管等等的,但事實只有一句──他根本不愛妳!」

認真勸過朋友的人都有經驗,一旦指出「對方不愛妳」,一開始跑來抱怨男友如何可惡、如何讓人傷心的女生就會開始辯駁,說著:「不,妳不瞭解,他其實很愛我,只是……」最後讓她哭得雙眼紅腫、眼淚鼻涕齊流的人並不是男友,而是這位一語道破的好友。

身為好友的人,如果覺得自己負有點醒夢中人的義務,往往會說出讓人崩潰的評語,讓本來只是生氣的人剎那間感覺活不下去。我有幾位見解精確、洞察人心的朋友,不過他們安慰人時是這樣說的:

「妳心情不好,他竟然不想談?不肯討論為什麼讓妳生氣?嫌妳歇斯底里而關機?這樣妳還在問為什麼?妳頭腦壞啦?他根本不愛妳!」

「可是我離不開他,他有很多優點,應該可以再溝通……」

「喂,踩過大便嗎?妳踩到大便了!一腳踩到,自認倒楣,趕快走開去洗腳換鞋就會沒事,妳卻無法接受自己竟然會踩到大便,接著還用手去挖,硬要相信大便裏藏有甚麼好東西,妳有病啊?」

「……」

「承認自己愛錯人了,他就是大便啦。」

「……」

「不要再挖了,妳會臭到底,臭到以後就算走開也沒有辦法跟別人在一起了!」

「……嗚……哇…….」

我們都需要這樣的朋友,但也常常發現,不能直接把他們當作心理治療師來用。

朋友負責同仇敵愾,不負責處理矛盾。好友或親人之間很難保持心理治療般的客觀距離,看到姐妹傷心,為之氣憤、為之不捨,急著想把她往外拉。可惜在情緒尚未沉澱、思考尚未就緒之前,別人所給的結論不管如何精確,只會引起心靈的抗拒。

明知是對的,卻直覺地抗拒,因為無法接受覺醒帶來的疼痛。因為情感還沒走到失望透頂的程度,才會纏著朋友一夜,苦苦詢問解決的方法,不然早就分手了。

療傷有階段之分。對一個還在強烈矛盾、處於否認階段的人說「他根本不愛妳」,並不會就此驚醒夢中人,如果無法瞭解他們內在的掙扎,就無法幫助他們改變。

為什麼她已經看見事實,卻需要否認?

如果要她立刻停止否認,接受失落的事實,她能夠承受依存系統崩潰的壓力嗎?她有能力開始新生活嗎?

就像營造必須等待水泥乾固,才能於其上繼續構築,療傷時必須微調速度與力道,在個人能夠承載的基礎上,逐步安置挫折與現實的重量

即使朋友不諳此道,找他們安慰時總像雪上加霜,但我常在事過境遷之後,發現當初最不想聽的那句話,其實是最關鍵的一句話。我們都可能踩到愛情的大便,脫身需要時機,更需要面對與承認的勇氣,放下討價還價的執著。問題不是愛或不愛,而是自我的整合。

領悟總在多年之後,療傷可以固執,可以用自己的步調慢慢地走,只願在那之前,不會因為抗拒真相而失去敢說實話的朋友。
 
從不失戀的女人
被人無條件地愛上,是動人的;無條件地愛上別人,是危險的。這種人我之間的矛盾,冷靜與情熱之間的掙扎,是愛情對人性的挑戰。

「各位,失戀過嗎?」有著可愛瀏海的團療老師問大家。

在場學員的平均年齡大約是二十五歲。如果我二十五歲時如此被詢問,一定不以為意地搖搖頭,心想「失戀這種事哪會發生在我身上」。

遙遠的二十五歲,對戀愛只有愈挫愈勇的灑脫,稍有不順就說再見,彼此也不會太糾纏,相信下一個對象會更好。

到了三十五或四十五歲,失戀就很難是輕鬆的話題了。

失戀?

有時是遭人拒絕。

有時是自己為了停止某種痛苦而離開。

還有一種情況,為了忠於已經無味的伴侶,必須斷絕相見恨晚的真愛外遇,那種悲傷其實與失戀無異,卻無法得到體諒或同情。

從送出第一顆巧克力的少女到不能再吃巧克力的熟女,尋尋覓覓、跌跌撞撞或渾渾噩噩,如果一直對感覺誠實、一直不關閉愛情的頻道,有幾人能安然度過,從不遭遇任何形式的失戀?

於是,失戀成為人類語言中最淒美的名詞之一,帶著幾分神聖,書寫時彷彿前面該空一格似的。如果不將失戀的記憶封存隔離,就無法前行。而一旦封存,我們都不打算輕易開啟。那是曾經以為永難脫身的夢靨,雖然過了許久,還是不敢回頭,深恐碰觸之後再度被它巨大的力量攫獲。

大約就是這麼想著,好幾位學員不動聲色地把椅子往後退,露出不希望被點到的表情,看來正是慘重失戀過的人,結果老師一個也不放過。被點到的人都輕描淡寫地說:「好久了,忘記了」「失戀不都是那樣嗎」,但之後卻是一陣無法掩飾的黯然,全場無聲。

只有一位女性不以為然──在場最活潑的一位,她很有自信地說:「沒有。我不會失戀,因為我不會喜歡不喜歡我的人,也不會愛對我不好的人。」

大家紛紛抬頭,讚嘆地看著她。她的年紀已經不是未經世事的少女,竟然不曾為愛傷神,這是何等境界啊!不過,想想自己跟這種境界實在差距太遠,大家又紛紛低下頭去。

想變成這樣嗎?

不該喜歡的就不喜歡,不值得愛的就不愛?

心真的能夠如此聽話嗎?把這種能力寫成愛情規則、戀人指南之類的書,一定會很受歡迎吧!不過,這種不失戀族只能跟自己的族人談戀愛,遇到浪漫族或敢愛族時,彼此是無法溝通的。某種程度上,這位永不失戀的人好像一只寫不進去的硬碟,沒有天線的收音機。

一個人需要為愛情設限到甚麼程度?取決於一個人承受傷害的容量有多大。

容量極大的,像電影Terminator(終結者)那樣,不管被砍成幾段都能迅速重組復原的人,就不受拘束地愛吧。即使愛上不負責任的人、不容於世間的對象、沒品德的惡棍,都能毫髮無傷地通過。但真的有人容量這麼大嗎?

容量小的,每次失戀都像掉入地獄的,不得不在受傷後學習設限,保護脆弱的自我。每個人多少都有關於對象的基本原則,一般如「沒有責任感的不行」、「會打女人的不行」、「別人的男人不行」……,挑剔一點的如「上完廁所不洗手的不行」、「沒工作的不行」、「垃圾不分類的不行」等等,差別在於嚴格度、現實感和可行性。

不過,多一分理性和預設,就可能在愛情中少一分可愛,這是無奈的事實。如果把愛戀之心規範到「永不失戀」這種程度,就好像穿上厚重的盔甲,雖然安全,卻很難讓人擁抱。

愛情之所以壯闊唯美的元素之一,不就是「反理性」嗎?被人無條件地愛上,是動人的;無條件地愛上別人,是危險的。這種人我之間的矛盾,冷靜與情熱之間的掙扎,是愛情對人性的挑戰。

對於奮不顧身的可愛可憐人,愛情給予的回報不一定是幸福,而是面對自己本質與極限的機會,至於看清之後會趨向幸福或者毀滅,就要看個人的心性了。一個心性真誠溫柔的人,即使錯愛受傷,最終也會癒合成美麗的痕跡,有何可懼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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